中華化工網訊: 2011年1月1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正式生效。當天,首份蓋著ECFA原產地專用章的原產地證書在福州檢驗檢疫局報檢大廳誕生。這是福州耀隆化工集團公司向福州檢驗檢疫局申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產品為純堿,貨值為5500美元,也是ECFA正式生效之后大陸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第一份ECFA證書(編號為“H1135040A2230001”)。這意味在新年第一天,兩岸ECFA時代全面開啟。
2010年6月29日,兩岸經過5年醞釀、半年商談,海協會與海基會在重慶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根據《協議》的規定,兩岸雙方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早期收獲計劃。2011年實際上成為海峽兩岸的“ECFA元年”,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進程由此有了新的里程碑。早期收獲計劃是為使兩岸民眾盡快享受到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利益、在兩岸經濟關系實現自由化前實行的一項開放措施。根據早期收獲清單,雙方將在早期收獲計劃實施后不超過2年的時間內,分三步對早期收獲產品實現零關稅。
“這批‘新年第一單’業務在獲得ECFA證書后出口臺灣,關稅由5.5%下調為2.5%,可獲得165美元的關稅減免。按照公司2010年的出口情況,公司共計出口臺灣約30萬美元的產品,僅減免關稅一項就可節約成本約6萬元人民幣。到2012年,就可享受進口關稅全免的優惠待遇,那就能獲得更多的實惠了。”福州耀隆化工集團公司的報檢員謝必香向記者算了一筆賬。
據檢驗檢疫人員介紹,根據ECFA,自2011年1月1日起兩岸全面實施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早期收獲計劃,祖國大陸出口到臺灣的267種貨物可以享受關稅減免待遇進入臺灣市場,包括石化產品、機械產品、紡織產品及其他產品等4類。而大陸將對539項原產于臺灣的產品實施降稅,包括石化產品(含石化及聚碳酸酯、聚丙烯等塑料原料)、紡織、運輸工具、機械、輕工產品、冶金產品等10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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